第二天早上我下楼时,别墅的门铃一直响个不停,阿姨去开了门。
我站在楼梯上就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西装外套加上 V 领上衣,一条直筒裤配上帆布鞋的女生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我。
直觉告诉我,这是女主孟姜一。
而现在我穿着睡衣站在温郁的房子里,是个人都会误会什么的。倒是温郁懒散地看了一眼孟姜一,像个没事人,看见楼上的我后笑着说:「小黎,下来吃饭。」
我扭扭捏捏了一会儿还是走了下去,就这一会儿工夫,孟姜一已经换了一个标准微笑,把手里的文件递给温郁,「温总,这是你要的文件。」
温郁为我拨着鸡蛋,没什么表情地说:「我知道了,你可以走了,我今天不去公司了。」
孟姜一依然笑着,「好的。」说完头也不回地就走了。
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她。即使她已经喜欢了温郁十年,但她永远可以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依然认真地完成自己的工作,从来不会把私人情绪放大,也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。
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称为女主,我看着盘子里温郁剥好的鸡蛋,突然觉得他不配。
我噼里啪啦地开始打字,然后把手机举到他面前。
「我要搬出去。」
他盯着这五个字皱了皱眉,「小黎,别闹。」
我没动,眼神坚决,手依然举着。
他看着我叹了一口气,「你不用这样的,你也不必在意她。」
自欺欺人,明明自己也为了她借酒消愁,现在说这些漂亮话来哄我?
我收回手,起身离开餐厅上了楼。
温郁进来时,我已经把行李收拾得差不多了。
他看着我必须要走的样子,没再挽留。
「城东有一套房子,安保措施很好,我送你过去。」
我停下手里的活,随后加快了收拾的速度。
温郁的这套房子一百平方米左右,不大不小给我一个人住刚刚好。
他很忙的样子,把我送来的时候一直在打电话,电话结束后他走过来对我说:「你有什么事给我发消息,我过几天来看你。」
「不用。」我把手机举到他面前。
他像没看见一样,擅自在锁上录了自己的指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