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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江:男子倒卖路边“僵尸车”被判刑,法官提醒……

时间:2025-06-18 10:35:00

泉州晚报社·泉州通客户端6月18日讯(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尤燕玲 蔡小丹)车上遍布灰尘,长时间占用路边、停车场或住宅小区等区域停放,久久无人维护和使用,往往外观残旧、轮胎干瘪、号牌缺失……这些车辆通常被称为“僵尸车”。然而,“僵尸车”虽长期未被使用,其权属仍受法律保护。日前,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,被告人谎称是车主友人,擅自报废贩卖他人停在路边的“僵尸车”,结果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。

2023年1月,被告人兰某发现晋江某路边有一辆中型普通客车长期停放无人使用,便起了盗窃的念头。后兰某谎称该车是其朋友所有,让他帮忙联系人员报废贩卖,其从中非法获利2800元。

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手段,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

法官介绍,“僵尸车”虽长期未使用,但权属仍受法律保护。路边的“僵尸车”仍为车主的合法财产,理应由车主依法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。车辆有明确的报废程序,在不认识车主、未得到授权处理车辆的情况下,将车辆据为己有或者倒卖处置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,切莫心怀侥幸,以身试法。

同时,法官提醒广大群众,随意丢弃车辆存在很大的风险,车辆或牌照很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犯罪工具,如此会给车主带来很大的麻烦。广大车主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,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,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