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河南省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5月6日消息,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房地产相关政策,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,抓好房地产市场化风险、去库存、控增量工作,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,起草了《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(试行)》,并将该工作措施面向社会公示,公开征集意见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5日。
工作措施包括严控预售许可条件、严格预售资金缴存、规范预售资金使用、严格实行项目开发公司制、合理把握工程进度、准确界定新出让土地等六个方面。
严控预售许可条件方面,按照“新老有别”的原则,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、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等规定,“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%以上”时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;或按照《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“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”时,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。
文件印发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,施工进度需达到主体封顶方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。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,一律实行现房销售。(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)